南京大学2008年法理学&&经济法专业综合一试题
2008年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理学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法系
2、判例法
3、法律位阶
4、立法体制
5、司法解释
6、法律文化
二、问答题(每题20分,共120分)
1、试述法律责任的构成。
2、试述法律行为的结构。
3、试述法的规范性特点及意义。
4、试述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
5、试述法对人权的保护作用。
6、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64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试述其法理意蕴。
2008年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经济法专业综合一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审慎监管原则
2、国债
3、实践性合同
4、侵权损害事实
5、商辅助人
6、票据抗辩
二、问答题(每题20分,共120分)
1、试用经济法原理分析下列法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2、试述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权应考虑哪些因素。
3、秦某和吴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扭打在一起,秦某气不过,当众人面说吴某妻红杏出墙,嘲笑吴某当了绿乌龟。村上人都嘲笑吴某,吴某撒手回家和妻子发生争吵,之后独自出门喝闷酒,后遇其堂哥,被堂哥说丢了家族的脸。吴某一气之下找到秦某将其脸打伤,面容损坏。秦某起诉吴某要求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并承担26万元费用。吴某认为这样的结果过错在于秦某侮辱他的名誉和人格在先,应该实行过错相抵,他只愿意承担一半的责任。
(1)什么是过错相抵原则?
(2)本案中是否存在过错相抵,为什么?
4、依物权法,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实行这一制度最大的特点是什么?谈谈你的评价?
5、试述保险代位求偿权。
6、某国企2001年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摊了公司股份。公司章程依据当时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转移股份给非股东的第三人,由全体股东人数的过半数同意”,同时章程规定“由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2006年9月,公司总经理S想转移其股份,就向其他股东发出告知,30日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他就向非股东转移股份。因为其他股东认为价格过高,没有人愿意购买,也就没提出异议。S在告知发出的第30天,而股东会还没有召开之际,毅然将其全部股份转移给其70多岁的老父亲,但后因公司认为其不合理,不予办理转移手续,S和其老父亲将公司告上法庭,希望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如何理解在本案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法院是否支持S和其父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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