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关于做好2007年硕士生推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推荐免试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保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青岛大学关于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暂行规定》(青大研字[2006]3号)(以下称《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07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免试生条件
1、具体要求请参见《暂行规定》。
2、推免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暂行规定》中英语四级(cet-4)、英语六级(cet-6)成绩合格条件依据我校教务处当年规定的合格标准执行。
4、各学院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5、各学院要严格审查推免候选人的资料,不符合条件者不能推荐。
二、推免名额分配
1、根据教育部文件,我校今年共有153个推免名额。
2、根据各学院2007届毕业生人数及硕士点数确定推荐免试候选人名额,各学院可在候选人数内确定推免候选人。原则上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按学院排名顺序推荐,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推荐。资格考试成绩优秀者可优先推荐。
(1)对外推荐30人,该部分学生不参加对内推荐。原则上外推单位必须是研究生院单位或接收专业在外推单位是博士点。取得外推资格的学生,务必于2006年10月19日下午17:00前交回接收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接收函,否则作自动放弃论,取消当年本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2)对内推荐123人。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选择硕士点进行申报,并填写《青岛大学2007年推荐免试候选人申报表》(附件二)。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接收人数,根据本学院硕士点的导师、课题、生源等情况自主分配接收名额,要适当兼顾重点学科、生源紧缺学科及新上学科。
申请保留学籍校内锻炼岗位的学院,向人事处提交申请,由人事处根据《关于选留部分推荐免试研究生在校内锻炼的暂行规定》[青大人字(2003)3号]确定名额。学院于9月27日下午将人事处《选留锻炼岗位计划》及候选人材料交研招办。
三、推荐及录取程序
1、推荐及录取工作安排见《青岛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及录取工作进程表》(附件一)。
2、请各学院认真填写《青岛大学2007年推荐免试候选人分学院汇总表》(附件三)和《2007年符合推免条件学生成绩排名表》(附件四)。
四、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
1、接收原则:
(1)鼓励接收:为促进校际间交流,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应綸赡芏嘟邮找恍┤氐阍盒5耐萍雒馐陨α舫鲆欢钫惺胀晨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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