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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发布小组 发表于 2006-10-13 12:54 PM

福州大学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自1999年起开始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
  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在"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环境工程"、"生物工程"、"材料工程"、"软件工程"、"工业工程"、 "物流工程"、"项目管理"等十四个工程领域开展工程硕士培养工作,并行使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详情见各工程领域招生专业目录)。
热忱欢迎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二)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此情况今年只适用于报考"项目管理"领域的报考者,且录取无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我校本领域录取人数的10%,其它领域2005年这一年要求报考者应具有学士学位。2006年起可招收录萚哂泄窠逃盗写笱П究票弦笛Ю椿竦醚垦坏娜嗽保既∪耸怀倚5蹦曷既∪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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