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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发布小组 发表于 2006-10-13 12:55 PM

石油大学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品德考核等。

1)、专业课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各学院具体组织,考试时间为2小时,实行百分制。

2)、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面试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听力测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满分为50分)由学校统一安排,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由学院组织,原则上考生应单独进行口试,时间为5分钟左右。

4)、思想品德考核:由我校和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各学院组织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采用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加试课程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还应根据实际条件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实验技能和动手能力的考查。

2、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外语水平+综合素质与能力)实行百分制,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10%(各5%)、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与专业课考试所占比例根据各学院事先公布的方案执行(见附件)。

3、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复试录取要求

1、按照国家和我校对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在网上公布。

2、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各专业应采用差额复试,差额的比例为1:1.2左右。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并通过复试。

4、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排序,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所占比例根据各学院事先公布的方案执行,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

5、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人事档案逾期未到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说明

各学院可根据以上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录萚咛逡螅氡ňQ姓邪焱猓⑻崆岸钥忌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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