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关于具有硕士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为了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以适应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和国民经济腾飞的需要,在保证博士研究生入学质量的前提下,对于具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优秀人员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特作如下规定。一、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在所报考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结业证明,须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3、大学本科毕业后获得部、省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排名在前两名);或主持完成过一项部、省级的重要科研项目,并通过正式鉴定;或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内容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二篇以上(文科专业四篇)且为第一作者。科研成绩显著、能力强,确有培养前途。
4、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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