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2006年我校招收国家计划内(包括非定向、定向)硕士生401人(包括部分推荐免试生、西藏定向培养10人及为奥运会培养非定向生20人,见专业目录),招收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含单独考试考生)或自筹经费硕士生599人。学制3年,均为全日制。
二、2006年全国硕士生招生报名工作分为两个步骤。1、首先于2005年10月10日至31日,在教育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报名,具体网址、报名办法,届时(预计在9月份)教育部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2、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本人网上注册的报名号、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及报名费于2005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本人在网上所选的报名点进行现场交费及摄像(北京地区考生所选的报名点必须是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报名和考试须在同一地点。考生在报名时各项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待复试资格审查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2006年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发放材料:1)北京地区准考证由考生本人自行从网上下载、外埠地区考生准考证由我办寄发;2)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复试结果由考生本人自行从网上查询、下载;3)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由我办寄发;4)其他通知在网上公布,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我校网址:www.cupl.edu.cn。
三、考生的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我校各专业: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我校硕士生专业,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另根据原国家教委教成厅[1995]15号文件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升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学历依据,必须按本科同等学力报考。根据教育部和我校规定,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提交本人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的论文2篇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试时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待到复试时通知考生。
四、法律硕士专业只招收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入学考试科目中外国语和政治理论课实行全国统考,使用国家教育部制定的统一试题。2门业务课实行联考,由39所试点院校联合命题。法律硕士专业参考书目见附。2006年录取的新生,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部分学生学习、生活在我校昌平校区;其他学生前两年学习、生活在我校华南理工大学教学点,第三年回我校昌平校区学习、生活。
五、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对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4年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学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法学各专业单独入学考试。单独考试的4门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单独命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持本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按我校规定统考生报名的时间和办法进行报名。考试地点在北京。考试科目及代码、参考书目见附。
六、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及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规定在2005年10月30日前结束。接受名额在《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各招生学院备注栏目中注明。
七、我校法学(仅指专业代码前4位为0301,不含法律硕士专业)各专业共为地处西藏地区的单位定向培养硕士生10名(简称援藏计划)。实行单独考试。选拔、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由西藏自治区组织部及教育厅制定。考试科目:政治(代码:111)、英语(代码:211)、基碷危ù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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