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考生问题解答
1、问:我校2007年哪些专业招生?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2007年招收下列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军事法学、法律与经济、人权法学、法律语言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比较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国际关系、行政管理、科学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国际政治、外交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史、世界经济、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会计学、逻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新闻学、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社会学、应用心理学、英语语言文学等44个专业。
2、问:什么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答: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增设的试点专业,属专业学位。我校是最初的试点招生单位之一。该专业学位的开设目的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培养期间所学的法学知识面宽,教学过程中更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以适应我国立法、司法、执法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的需要。该专业毕业的学生也同时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3、问:报考硕士研究生需要具备什么资格?
答: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法学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各专业;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不允许法学本科毕业生报考,其它专业的应届本科生、往届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历均可以报考。
报考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报考国家计划外硕士研究生年龄不限。
4、问:硕士研究生是否交费?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国家计划内、国家计划外。国家计划内包括非定向生和定向生。被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学生在学习期间由国家拨款培养;国家计划外研究生又分为委培生和自筹经费生,委培生的培养经费由委培单位负担,自筹经费生的培养经费由自己负担。2006年的委培费每学年是12000元,自筹经费每学年是9000元。2007年收费待定。
5、问:什么是自筹经费研究生?
答:有些学生习惯把自筹经费研究生称之为自费生,这样称呼是不对的。国家有明文规定,硕士研究生没有自费生。所谓自筹经费研究生是指由招生单位和考生共同筹集其培养费进行培养的研究生。
自筹经费研究生国家不负责就业,毕业时,由学校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毕业生自谋职业,找到用人单位后,学校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派遣;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要转入我校。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前要与招生单位签订自筹协议,被我校录取的自筹资金生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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