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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发布小组 发表于 2006-10-13 02:11 PM

北京工业大学2007年硕士报考点公告

一、我校为北京地区报考点(代码:1105)


二、我校考点只受理在京参加考试并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含推免生)、报考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含推免生)的考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凡拟在北京市报名、考试并报考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考前,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页(http://www.bjeea.cn),阅读《2007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请登录:http://www.chinayz.com.cn网页查询。



(特别提醒:考生网报前,一定认真查阅相关的招生简章、招生目录。我校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7年不招收跨专业考生(但招几个特殊专业),详细内容请查阅我校07年硕士招生目录备注栏目的相关信息。)


3、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地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牢记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以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重新注册、报名、缴费。


4、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参见北京市公告5)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9月18日至23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1〕94号文件精神,硕士生全国统考、推荐免试生报名、初试收取报考费每人150元;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报考费每人150元。


5、所有在北京市报名、考试并报考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的考生均须到我校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网报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每日8: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工业大学知新园二层报告厅。


(3)确认程序: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以及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6、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单独考试、推荐免试:只能填报一个学科专业。


(2)应试的外语语种、业务课按招生专业目录若可选择,必须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注意查阅有关报考条件,应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复试时要求带原件核查)。


(4)通信地址一定要详细(包括省、市、县等地址及单位名称)填写,以免影响邮寄准考证及成绩单。到我校自取准考证或成绩单的考生请在报名信息表备用信息1注明。


(5)本校应届本科生网报时填写档案地址为“北京工业大学xxx学院”。


7、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8、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请于2006年10月8日—10月10日前与所在学校研招办联系,获取校验密码,并于2006年10月31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否则取消推免资格。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7392533 010-67391600(传真)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5761009 010-51167218

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

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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